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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乾隆爷的火器真的完胜“血滴子”吗

想起国产大片《血滴子》中,乾隆年间的秘密行动组织“血滴子”手中虽然拥有可十步外取人首级的秘密武器,但却被海都率领的火枪队和火炮杀的片甲不留,退出历史舞台。虽然说现在的枪械欺负几个拿刀的特工应该不成问题,但在乾隆时期,当时火器真的有那么厉害吗?电影中,清军的火枪队从出场开始就威风八面,在清剿血滴子小分队的那一场戏中,火枪队占据高地,连发数枪,将试图逃跑的秘密特工击毙。电影里,枪托抵肩,发射的时候颇有“三个火枪手”的风采,显得非常拉风。其实,那时清军还没有这么好的武器,他们使用的还是“鸟枪”。

“鸟枪”这个词现在只活在“鸟枪换炮”这个成语里,并不是一个好词,很多人认为它意味着“威力小,只能打鸟”,其实“鸟”字的意思是它准确到可以打中飞鸟。明朝人范景文撰的《师律》中提到:“后手不用弃把点火,则不摇动,故十发有八九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鸟枪”开始的时候叫“鸟铳”,是由欧洲人发明的,明代嘉靖年间经日本传入中国的。从西洋火枪发展的序列来说,“鸟枪”对应的是单词“Arquebus”,它在外形上的特点就是有弯曲的握把,只能勉强抵肩。代替它的那个东西叫做“Musket”,大家熟悉的《三个火枪手》里的“火枪手”(musketeer)就是使用这种武器的高手,在这里翻译成“火枪”(其实这种翻译挺不三不四的,因为作为热兵器的“枪”都是“火枪”)。

“鸟枪”和“火枪”在外观上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火枪”已经有了具现代感的枪托,而“鸟枪”只有一个握把,或者顶多比据把长出一点。具有枪托,在尾端有一个较大平面的“火枪”可以扎实地抵在人的肩窝处,肩窝一方面能够固定枪托,提高持枪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能够很好地缓冲后座力,使射击过程平稳。

“鸟枪”和“火枪”之间有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典型的“火枪”的型制是在使用和改进中逐渐形成的,并没有具体的发明人。富于讽刺意义的是,“火枪”具有现代感的枪托开始上岗时竟然是被用作棒子。在从16世纪开始的北美开发中,在相当于现在加拿大的土地上,欧洲殖民者和当地土著不断进行着面对面的残酷战斗。当时的火器都是单发的,打完一发子弹后敌人冲上来了,枪只能当棒子使。为了让棒子更给力,武器制造者给它加了个大“屁股”,结果歪打正着增加了枪发射时的稳定性,于是这样肥大的枪托就流传下来了。上世纪90年代,加拿大人George J. Lépine创造了一种名叫“Okichitaw”的武术,使用的武器就是形状像火枪的棒子,主要用枪托进行打击。

鸟枪因为没有枪托,所以射击时手离脸很近,因为据枪不稳定,一般都需要支起脚架才能射击。可见,《血滴子》中,清军使用的枪并不像“鸟枪”,倒是很像“火枪”。实际的历史是,当时因为闭关锁国,清朝军队使用的还是“鸟枪”,不可能那么顺畅、潇洒地抵肩射击。

在电影中,清军火枪队的子弹在击发后可以将没穿护甲的人击穿,而在最终的决战中,李宇春扮演的穆森更是被一队枪手用子弹击倒,死在玉米地中。那么,作为战斗力如此之强的角色,就这么死掉了,合适吗?当时,鸟枪不能扎实地抵肩,并且是滑膛枪,因为没有膛线,子弹不能靠自转稳定,所以准头不如现代的长枪,但是威力其实并不小。据记载,在近距离,鸟枪可以击穿锻造人体装甲。滑膛枪的威力可以从1805年10月21日法国狙击手在特拉法尔加海战中狙杀英国纳尔逊(Horatio Nelson)船长的历史记载中大略了解。当时,法国狙击手在15米外开枪,子弹穿过他的左肩,穿过他的第六和第七根脊椎,最终停在他的肩胛骨下5厘米的背部肌肉里。由此可见,像在电影那样,用滑膛枪在大约50米外从正面将穆森打穿,并不是太夸张。

除了火枪外,电影中的清军还拥有一种神奇的大炮,它会冒着烟在天空划出一道曲线,然后在村舍里炸开,让黄晓明精心布置的防御计划瞬间被轰杀。在历史中,清朝确实已经大量使用火炮。从康熙十四年(1675年)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的46年里,清王朝中央制造的大小铜铁炮共计985尊,这个数字还未包括各省就地制造的火器。

但是,《血滴子》里的火炮明显威力太大了。据记载,到19世纪美国内战时,火炮的有效射程才有1.8公里,电影里“飞越山头炸死你”表现的射程起码超过了3公里。电影中,清军的炮弹落到民房上,立刻炸开,这也不太符合实际。据《中国古代火药火器史》(第150页),清朝火炮发射的主要是实心圆球弹。那时已经有了爆破弹,但是并没有触发引信,所以不会触物即炸。那时的爆破弹需要向外引一个药捻,在发射前点燃。所以,这个东西很可能在空中爆炸,或者落地后过一会儿才炸。如果没发射出去,那炮手就要倒霉了,所以在那时爆破弹并不普及。

不过,无论火炮发射出的是实心弹还是爆破弹,它都不会一路冒烟的。如果是带有助推系统的火箭弹,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发射点燃的火球,这是冷兵器时代的事情了。抛石机可以把点燃的加了松香和硫磺的大捆稻草抛向敌阵,起到纵火的作用,但是火炮没有这个功能。所以说,其实黄晓明当时精心布置的计划,本来还可以一战的。

在清朝,虽然火器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比起明朝并没有本质的进步。当时的火器都存在使用不便、再装填时间长、射程短、精确度差、可靠性低的缺点,所以冷兵器还有很大的用武之地。当初明朝虽然相当重视火器的运用,但也没有能够战胜在火器上差出一截的女真人,甚至也没有能够战胜李闯王的乌合之众。说明在古代的中国,热兵器并未完全压倒冷兵器。即使在当代,使用冷兵器仍然是特种部队的必修课。所以,作为以暗杀为主要作战方式的“血滴子”部队,其实完全不用慨叹“火器一出,神功无用”,更何况他们手中还有重不到2.5公斤,可以遥控和精确制导的“血滴子”。其实我有一点想不通的是,作为一支秘密情报部队,学习如何处理、分析情报,如何不动声色地解决目标才应该是重点,不让血滴子识字,大概才是这个部队覆灭的真正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