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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售神药的好人布莱克曼》作者:加·加西亚·马尔克斯

自从见到他的第一个星期日起,他的模样总能让我联想起斗牛场里的骡子:白色吊裤带上缝着金钱,每根手指都戴着镶有彩色宝石的戒指,还有缀在衣服边上丁当作响的铃铛。

他站在达里安圣·马利亚船坞边的一张桌子上,脚边堆满了装着各式特效药的长颈瓶。这些药是他自制的。他沿加勒比海走井穿巷,扯着破嗓门吆喝着兜售。只是,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并没有急着卖那些乌七八糟的印第安药,而是让人给他弄条真蛇来,好让他在自个儿身上演示一种他发明的解毒药的功效。

这药包治百病。女士们,先生们,不管被什么蜈蚣、塔兰图拉毒蜘蛛,还是任何有毒的动物咬伤,它都能治。

有个人似乎对他说一不二的劲头颇感兴趣,从不知什么地方搞来一条号称“灌木王”的最毒的蛇(此蛇以喷出的毒气置人于死地),装在瓶子里给了他。他急不可耐地拔去瓶塞,弄得我们都以为他想吃了那条蛇。可那生灵一觉出自己获得了自由,呼的蹿出瓶子,在他脖子上咬了一口就逃之夭夭,丝毫不理会他刚才的滔滔口才。那小个子药商还未来得及吞下他的解毒药,马上跌倒在人群中,满地打滚,他那高大的身躯越缩越小,似乎里面空空如也,却咧着满口金牙一直笑个不停。

喧哗声惊动了一艘担负友好亲善使命的北方巡洋舰,它已在港口停泊了整整20年。该舰宣布实行检疫隔离,以免蛇毒被带上船。还有那些过复活节前的星期日的人们也手持神圣的棕榈枝从教堂涌出来,因为谁也不想错过这个场面:那个中了毒的人,已开始呼着垂死的气;他的身体变成先前两倍那么大,冒出的胆汁在嘴边泛起泡沫,全身的孔都喘着气,可他还在拼命地大笑,笑得全身上下的铃铛丁当作响。他的身子肿得老大,绷断了他护腿上的带子,衣服也被撑脱了线;他的手指由于戒指的重压变得发紫,全身变成那种浸泡在盐水中的鹿肉的颜色,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他的最后时刻已经来临。

无论谁,只要看见过被蛇咬伤的人,都明白他正在全身溃烂,直到命归黄泉。那时他会皱曲成一,人们只得用铲子把他铲进麻袋里;但是人们还是认为他即使变成一具空壳,仍会笑个不停。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们来到甲板上,用变焦镜头拍下了他的彩照;而那些从教堂里奔出来的妇女却用一条毯子盖住了这个垂死的人,还把神圣的棕榈枝置于他的头顶,以此来阻止士兵们拍照。她们中的一些人是不想让士兵们手中那些基督复活论者的仪器玷污了体,另一些人是因为不敢继续看着那个准备大笑着死去的偶像崇拜者,还有一些人则认为这样做至少可以使他的灵魂不致染上蛇毒。

所有人都认为他必死无疑,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推开棕榈枝。他虽然还有点头昏眼花,没能完全从刚才的噩梦中恢复过来,却在没任何人的帮助下将桌子扶正,像一只螃蟹,重新爬了上去,又开始吆喝起来,宣称他的解毒药其实是上帝放在瓶子里的手——就像我们刚才亲眼所见——却只卖两个卡提罗,因为他发明这种药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全人类造福。

他刚说完那句话便喊道:“女士们,先生们,我只请求你们别挤,人人都会有的。”……

人们当然要挤,而且挤得有道理,因为最后药不够了。甚至连那艘巡洋舰的舰队司令也买了一瓶,因为卖药人告诉他,即使中了无政府主义者带毒的子弹,这药也能治。

水手们并不满足于仅仅拍下他站在桌子上的照片——刚才他的死状未能拍下——他们还要他在照片上签名,直签得他手臂痉挛扭曲。

夜幕就要降临了,只有我们几个最茫然的人还留在港口。这时,他用眼睛打量起我们,想找一个看上去傻乎乎的人帮他收拾那些瓶子。

很自然的,他一眼选中了我。那眼神仿佛命中注定似的,不仅事关他,而且与他休戚相连;虽然那是一个多世纪前的事,可我们都记得那么清楚,似乎它就发生在上个星期日。

接下来我们把他那个流动药房放进那只装饰着紫色布带的箱子,它看上去更像一副学者的灵柩。

就在那会儿,他显然在我身上发现了一些他先前未曾注意到的灵气,因为他沉着脸,问我是谁。

我说我是个孤儿,只是父亲还在世。于是他大笑,笑得比刚才中毒时还要响。

他又问我靠什么维持生活,我回答说除了活着我什么也不干,因为除此以外没有什么值得我去做。

他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又问我这个世界上哪种学问我最想学,那一回我毫不戏谑地说了大实话:我想做个算命先生。

他不笑了,边想边说出了声:“你想做算命先生不需要学什么,因为你已有了最可靠的法宝,就是你那张傻乎乎的脸蛋。”

那天晚上,他和我父亲谈了谈,用一个里亚尔、两个卡提罗和一副能预言通的纸牌将我永久地买了下来。

这就是布莱克曼——坏蛋布莱克曼,因为我才是好人布莱克曼。他能使一个天文学家相信二月份不过是一群看不见的大象罢了。当时来运转时,他会变成一个城府很深的残忍的家伙。在他最荣耀的那段时日,他的工作是为死去的总督们的体涂上香油防腐。据说他能使那些总督的脸看上去威严无比,在他们死后仍然能统治好多年,甚至比他们在世时还统治有方。这样,谁也不敢把那些总督的遗体掩埋掉,直到他把他们又恢复成死人模样。可是他的声望被他发明的一种下不完的棋给毁了,那盘棋疯了一位牧师,还导致了两起著名的自杀事件。从此,他一路落魄,从给人家释梦到做生日催眠,从靠意念拔牙的牙医沦落为市场上摆地摊的巫医。所以,在我遇到他的时候,人们已经开始斜眼看他了,即便盗贼也如此。我们四处漂泊,不时地摆开摊子耍些小把戏,生活一直无常不定。我们卖能把走私犯变透明的隐形栓药、卖受过洗礼的妻子们偷加在汤中给她们的荷兰丈夫灌输对上帝的畏惧感的无味药水,卖你们想买的任何药。女士们,先生们,这可不是命令,这只是建议,快乐毕竟不是人人必须履行的义务。然而,尽管他的打诨插科逗得大伙儿笑得死去活来,可事实上我们连肚子也填不饱;于是他将最后的希望寄寓于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算命先生。他把我装扮成一个日本人,关进了一个森森的坟墓般的大箱子,用右侧的链条缠绕着,这样我可以极尽所能地“预言”,而他则在一旁折腾语法书,寻找一种能使所有人相信我的新科学的最佳方法。女士们,先生们,你们都看见这个被两结萤火虫折磨的孩子了吧。如果有谁不相信的话,敢不敢问问他你们哪天死。可在当时,我连那天是星期几都猜不出。于是他只得打退堂鼓。因为消化引起的昏昏欲睡会使人的预知腺功能紊乱,他使劲敲打我的脑袋,企图借此带来好运;然后,他决定将我还给我父亲,并索回他的钱。可就在那时他碰巧找到一种利用疼痛产电的有效方法。他开始造一台缝纫机,运转时与置于痛处的拔火罐连在一块儿。他为驱除晦气而赏给我脑袋的那一顿敲打使我疼得叫唤了整整一夜,就为了这个,他不得不把我留下,好给他的新发明做试验品,所以我们返回的行程就被耽搁了。直到那台机器运转良好,他才慢慢找回了失去的幽默感。那机器的缝纫技术不仅比一个见修女的还要好,而且机器能根据疼痛的位置和剧烈程度绣上鸟或者星座。这就是我们当时所从事的行当,相信自己已时来运转。也就是在那会儿,我们听说费城那位巡洋舰队司令因为想重复布莱克曼的试验,而在他的部下面前变成了一堆紫黑色肉酱。

布莱克曼已好久没有再放声大笑。我们穿过印第安山隘,开始了逃亡生活。我们越走越辨不清方向,而那消息却越发明晰了;海军陆战队打着消灭黄热病的幌子入侵了这个国家,入侵者所到之处大肆屠杀老陶工。为防不测,他们不仅加害本地人,而且以杀中国人取乐;他们杀黑人,那是惯成自然;他们还杀印度人,因为印度人是耍蛇的。接着他们毁灭了一切能毁灭的植物、动物及矿物资源,因为管我们事务的专家告诉他们,加勒比海沿岸的人们有能力改变自然界来迷惑外国佬。直到我们在拉瓜伊拉无止境的大风中发现自己还安然无恙地活着,我才明白他们的狂怒缘于何处,明白我们为什么会如此胆战心惊。而且到那时布莱克曼才有勇气向我坦白,他那解毒药只不过是大黄和松脂的混合物而已,原来他花了两个卡提罗收买了一个流汉,那流汉才给他弄来那条“灌木王”毒蛇,其实毒牙早已拔掉了。我们呆在一个殖民地使馆的废墟里,自欺欺人地抱着走私犯也许会经过此地的奢望,因为只有走私犯才让人信赖,只有他们才能顶着白花花的太穿越这片盐碱地。起初,我们吃熏蝾螈和从废墟中长出的花儿,后来,我们试着吃他那煮熟了的绑腿时,我们仍有好心情,又说又笑的。到了最后,我们甚至得吃贮水池中的蜘蛛网。那一刻,我们才明白我们是多么怀念外面的世界。那时,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与死神抗争,我只知道躺着等死——在死神光顾的地方,我才不大会受伤。而他却极度兴奋,恍然想到一个女人——她柔软无比,只要一声叹息,便可以穿墙走壁。但他这种颇带相思味道的回忆不过是他戏弄死亡的一个天才小把戏罢了。可是,在那我们本该死去的时刻,他却更生龙活虎地来到我身边,彻夜密切注视着我的痛苦,并凝神屏思,到现在我还没弄清楚那晚在废墟上呼啸而过的是风还是他脑海里翻来滚去的思绪。拂晓前,他用与从前一样的嗓音,一样坚定的口吻告诉我,他终于完全明白原来我就是那个一而再、再而三使他触霉头的家伙。把你的裤子穿好!既然你倒了我的霉,你就得把晦气给我清除掉。

就这样,我对他的最后一丝好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扯下我身上的最后几片破布,用带刺的铁丝把我紧紧捆住,把岩盐抹在我的伤口上,还把我扔进我自撒的尿坑里,然后拴住我的脚踝把我倒吊起来,让太毒晒。他不停地咆哮,说这么点侮辱还不足以安抚迫害他的人。最后,他把我扔进一个地牢,让我在痛苦中毁灭。那地牢先前是殖民地的传教士改造异教徒的地方。他有一套耍口技的超常本领,于是就模仿起可食动物的叫声、甜菜成熟时发出的沙沙声以及清泉的丁东声,来折磨我,让我产生我快要饿死、正置身于天堂的幻觉。后来,走私者接挤他时,他走下地牢,给了我一些吃的,这样我就可免于一死。然后他却要我用钳子拔下指甲、用磨石锉下牙齿来报答他对我的恩惠。当时我唯一的慰藉就是我还心存一丝希望:生活能给我带来时间和好运,能让我摆脱诸多的恶名,哪怕要承受更深重的苦难。我自己也惊讶我居然没有腐烂。他不断地把吃剩的食物泼到我身上,并把腐烂的蜥蜴和老鹰扔到四周角落,想让地牢的毒气闷死我。不知这样的日子到底熬了多久,终于有一天,他把一只死兔子拿到我眼前,只为了告诉我他情愿把它扔了,让它烂掉,也不愿意给我吃。那时,我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唯有一腔积怨。我一把揪住兔子的耳朵,狠狠地往墙上一摔。当时我产生了幻觉,好像即将爆裂的不是兔子而是他。然而果真如此,仿佛做了一场梦。兔子活了过来,发出长长的尖声,又跳回到我的手掌心。

就这样,我的辉煌生涯开始了。从那以后,我周游列国,治病救人。为疟疾患者退烧,我收2比索;使盲人复明,收4卡提罗50比索;排水肿病人的腹水收18比索;治愈先天跛子收20比索,因事故或打架而致残的收22比索;因战争、地震、步兵登陆作战或其他公共灾难而致跛的,收25比索。对于普通患者,我专门安排一个时间,分批诊治:对疯子酌情而定价,小孩则半价,傻子可免费。谁还敢说我不是个慈善家?女士们,先生们,尊敬的第20舰队的司令官阁下,请命令您的士兵清除路障,让受苦受难的众生过来吧!得了麻风病的都站在左边,癫痫病的都站到右边,跛子别站在挡道处,病情不紧急的请统统到后面去,敬请各位千万别朝我挤过来。要是各种病人全混杂在一起而治错了病,我概不负责。让音乐响起来,一直演奏到黄铜管发烫手;让火箭点火升空,直到众天使纷纷燃烧焚毁;让烈酒将人灌醉而无法思想。来吧,带着卖身的和耍杂技的,还有屠夫和摄影师,费用我全包了。女士们,先生们,布莱克曼家族的恶名就到此结束,普天下的动荡从此爆发。要是我诊断失误或者病反而越治越糟,我就拿国会议员的那套惯用伎俩催他们入眠。我唯一没做的就是使死人起死回生,因为他们一睁开睡眼,便会怒不可遏地对那个搅了他们美梦的人逞凶,而到头来,那些不自杀的人也会因理想幻灭而死去。起先,我身后跟了一大群智者,他们要调查我所从事的行当的合法。当他们得到明确答复时,就用西蒙、马格斯之地狱来威吓我,并要我悔过自新,成为圣人。但我回敬他们说那恰是我的出发点和归宿。其实我明白即使我死后成圣,我什么也得不到。我是个艺术家,我只想活着可以继续坐在我从海军陆战队领事买来的大汽缸游车悠闲地周游世界。我雇了一名特立尼达人做私人司机,他原是新奥尔良海盗剧院的男中音。我穿着真丝衬衫,涂着东方护肤液,镶着黄金牙,戴着平顶草帽,钉着双色纽扣。我睡觉不用闹钟,我和红粉美女共舞,用字典里搬来的花言巧语把她们灌得如痴如醉。在大斋首日,即使我黔驴技穷,我也不会心绪不宁,因为我只需凭自己这张傻乎乎的脸就能继续过我那大臣式的日子。我拥有一溜排的商店,一眼望不到尽头。游客过去得通过舰队司令的准许才向我们收集纪念品,现在他们却巴结我,想得到我亲笔签名的照片、印有我作的情诗的历书、刻着我侧面头像的金章、我的衣服碎片,等等等等,而我免遭了像那些雕在大理石上策马纵行的国父所日夜蒙受的被燕子啐脸的无妄之灾。

真遗憾,坏蛋布莱克曼并不能重现这一切,否则准能使大家相信没有一点是凭空编造的。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他的灵魂是一片废墟。当他从艰苦的沙漠中跋涉而出时,他浑身的骨头都已散了架。那个星期天,当他又出现在达里安圣·马利亚船坞时,身上还系着许多铃铛,丁当作响,还带着那只形影不离的灵柩般的箱子。但这次他并不卖解毒剂,而用极富感染力的颤音哀求水兵在众目睽睽之下向他开槍,这样他就可以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证明超自然生灵能起死回生。女士们,先生们,由于我从前骗了大家,使各位长期蒙受苦难,所以你们完全有权不相信我,但现在我以长眠地下的母亲发誓,今天的表演绝不是天方夜谭,而是事实。要是你们还不相信,我提醒大家注意我现在没有像过去那样放声大笑,而是拼命克制住哭的冲动。当时他解开衬衫,眼里噙着泪水,像骡子蹄踢似的猛力锤敲自己的胸脯,示意士兵朝那儿开槍。这一切他表演得何等像模像样!然而水兵却不敢开槍,他们害怕星期日从教堂里出来的人们会发现,而使自己名誉扫地。有个也许还没忘记布莱克曼过去行径的人,不知从哪儿给他搞来满满一罐多花薯蓣根,这些玩意儿能让无鳔石首鱼全部浮上加勒比海的水面。布莱克曼急不可耐地打开罐子,好像真的要吃。结果,他确实吃了个一干二净。女士们,先生们,请大家不要感动,也不要为了我灵魂的安宁而祈祷,因为死亡不过是对天堂的一次造访。那次,他老老实实的,没有发出歌剧中常有的嘎嘎死亡之声,而是活像只螃蟹爬下桌子,犹豫片刻后,在地上寻找长眠之地。他躺卧在那儿,直愣愣地望着我,如同凝视着母亲。当他在自己的臂弯里呼出最后一口气时,依然强忍住那男子汉的泪水,虽然整个身子因无法治愈的破伤风而痉挛扭曲着。当然,那是我的法术唯一不灵的一次。我把他装进那个箱子。箱子不大不小,刚好够他躺下,好像预先为他而备。我花了54比索的金币雇人为他唱安魂弥撒,因为那个司仪牧师浑身穿得金光闪闪,旁边还有三个主教陪坐着。在一座小丘上,我为他建造了一座帝王般的陵墓,让他能沐浴在海滨的和风朔雨中;我还为他造了一座小教堂,铸了一块铁匾,上面用哥特体的大写字母刻着:布莱克曼安息于此。该人是个恶棍,水兵中的骗子,巫术的牺牲品。我所做的这些盖棺之论已够对得起他的品行了。我开始对臭名昭著的他实施报复:我把安放在固若金汤的坟墓里的他复活,让他在那儿惊恐地到处翻滚。那时,大火还没有吞噬达里安圣·马利亚,如今山上的陵墓因与龙为邻而完好如初。这些龙爬上山岗,在大西洋海风的吹拂下,安然入眠。每当经过这儿,我总要送他满满一车的玫瑰;每当对他的德行感到扼腕时,我的心便会隐隐作痛,但我又会把耳朵紧贴在铁匾上倾听他躺在残碎了的箱子里所发出的哭泣。如果他碰巧又死了一次,我会再次让他死而复生,因为这种惩罚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只要我还活着,他就会继续活在坟墓里,永远,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