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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丁的选择》作者:[美]理查德·洛维特

吴箴 译

人的一生其实就是通向死亡的倒计时。大多数人能够忍受这个事实,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那只钟什么时候会走到终点,所以他们装出它永远也到不了的样子。而今天,威斯丁·琼斯却控制着这只钟。当它将要归零时,他本该说点什么——简短有力,或幽默讽刺,要不干脆装腔作势——然后摁下按钮,除非工程师们这次终于作对了——希望他们没有——威斯丁·琼斯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点。

曾经有一次他也控制过这种倒计时,但那不是在全世界的注视之下。那一次,他低头看着槍管,努力想让自己扣动扳机,但他所受的天主教教育还是占了上风。他并不真的相信死后灵魂不灭,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可能会被送到一个比现在还要糟糕的永恒世界。这个念头可怕得足以使他继续勉强生活下去,直到他找到一种连教义老师也无法反对的死法。

那就是自愿参加这次任务。这也许是太系内唯一一份将有自杀倾向当作优点的工作。与其在醉酒的恍惚中开槍打死自己,他不如去当个英雄,为人类的进步尽一份力。为威斯丁欢呼吧,他是位勇敢的探险家。必须有人去做这件事,因为倘若它是可行的,那么人类就能得到切实的好处。就算当前无法得到好处,研究人员也应该能从每一次失败中学到点什么——尽管有讨厌的谣言说他们已经放弃希望,只是在盲目地做些改变。

不过对一个厌世的飞行员来说,n+1次的失败算得上是可以接受的退场方式。抛开他乐于接收这种结局的事实不谈,此类死法和战士倒在手榴弹下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出意外的话,威斯丁应该在他摁下按钮那一刹那死去。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们任由他按自己的节奏行事。他花多少时间来照清单做飞行前的检查都没有关系,因为起飞窗口完全是“随时待命”。关键在于不要死得太愚蠢,忘了查看几块关键的仪表。烧焦的飞行员不值钱,飞船却不一样。

现在,他真正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给了死神。它可以等,让飞船用它神秘的方式杀死他,就像它杀死以前的飞行员一样——至少,大家都认为他们已经死了。从技术角度来说,他们只是失踪了。第一次飞行时,整艘飞船都消失了,那是人类的首次超光速飞行,目标是土星附近……它再也没有从超空间返回。

第一艘飞船被命名为“奋进号”。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随后发射的飞船上。于是,太空管理局将下一艘飞船上的人类飞行员换成了超立方体计算机,妥善的携带一笼老鼠前往土星附近,然后又把他们带回来。他们都活着,身体健康,对这次划时代的旅行毫无察觉。火蜥蜴、金鱼、长尾鹦鹉——统统是状态良好,但猫狗的情况不太稳定,而人类总是踪迹全无。当他们在行动中掌握实际控制权时,昂贵的飞船往往随他们而去:“企业号”、“猎兔犬号”、“圣母玛利亚号”、“胜利号”、 “麦哲伦号”。

现在的飞船已经不再正式命名了,但工程师们都叫它“7号”,也就是“玛丽·塞勒斯特7号”

[ 注 ]名字很贴切,因为这艘飞船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有一种飘荡的幽灵船气质。又一次,他们在船上安排了两个人,想看看这样做是否能解决飞行员失踪的问题,但还是没用。

[ 注:历史上著名的“幽灵船”,1872年被发现一起在葡萄牙和亚速尔群岛之间的海域,尽管船只好发无损,但船员却不见踪影。 ]

之所以这不是“玛丽·塞勒斯特27号”,只是因为太空管理局对飞船丢失现象已经厌倦了。现在,飞行员并不比乘客更了不起。除了按照作清单走走过场,飞行员唯一的工作就是:摁下按钮。在那以后,一切都是自动完成的。如果事情的发展和过去一样,飞船会重新出现……少了威斯丁。飞船还安装有自动返回程序,可以从远距离触发。由于使用了量子驱动器,飞船的最近飞行目的地可能是土星,但想要从那儿把飞船拖回地球,路程实在太远了。

到目前为止,这个试验计划让人喜忧参半。可喜的是:超光速旅行时可以实现的;可忧的是:这种旅行只对蜜蜂和老鼠有用。这可不能算是太空探险的黄金时代。

从理论上来说,威斯丁可以在最后时刻来临前的任何时间退出,但他能够得到这份工作的一个原因是,心理学家说他不会这么做。经过前面六次失踪事件后,只有想出名和想自杀的人才会被选为飞行员,而且在镜头面前,还没有人临阵退缩过。威斯丁唯一担心的是,飞行过程中会有痛苦,但他认为就算有,持续时间也很短。在他之前那名飞行员也担心过同样的问题,于是把一只装有麻醉剂的哮喘呼吸器偷偷带上了飞船。在他摁下按钮前几秒钟,大剂量的镇咳药被送进大脑。奇怪的是,他是唯一一个飞行结束后依然存在的飞行员,但这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只是摁下了按钮,接着便陷入了昏迷。挡自动返回程序将他带回地球时,他早已死去了。

威斯丁不知道工程师们对那件事是怎么看的,但他了解任务控制中心的想法:在登船前,他接受了一次体腔检查,其严格程度可以与戒备最森严的监狱相媲美。老天,那套仪器也许就是从那儿借来的。不过事情很奇怪,超空间将垂死的飞行员和金鱼一视同仁,这肯定说明了什么。

时间“滴答滴答”地流逝,所有系统都启动了,飞船做好了起飞准备——如果“起飞”指的是眨眼间就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月球轨道以外的话。

该是发表风趣幽默或是装腔作势的讲话的时候了,“人类的一大步”[注],诸如此类。不过他已经是第n+1个飞行员了,除了听惯豪言壮语的任务控制中心之外,没人听他的演讲。

[ 注:1969年“阿波罗11号”登月时,航天员阿姆斯特朗说了一句名垂青史的话:“这是我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

在这种情况下,威斯丁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他已经将自己真实的心理没完没了地对心理学家说了许多遍,而媒体只关心他的名字该怎么拼。现在时候到了,说什么好像都显得十分愚蠢。

“再见。”他说,然后摁下了按钮。

有那么一瞬,什么都没有发生。接着,超空间驱动器在一个看不见的维度里旋转起来。

又一瞬,一切又静止了。然后,星光都熄灭了。

时间在扭曲、破碎、闪烁,好像无数的烟花。

飞船上的一切都在分裂,突然间,好像出现了无数个威斯丁。

“太奇妙了。”他试图向对方说。

接着时间重新变换,他们汇成了一个“元意识”,而其中的大部分片段根本没听说过“玛丽·塞勒斯特号”。

“别像个胆小鬼似的。这儿很安全。”

威斯丁六岁了,他坐在码头上,懒洋洋的向水里扔着石子,看着涟漪一圈圈错着散开。天气很热,奥萨克湖好像和威斯丁一样懒洋洋的:湖面如同一面黑色的镜子,映出周围的一切,却又什么都看不见,不透明的湖水和他喝的咖啡颜色差不多。

“来吧。”他的堂兄奥尔森又喊了一声。他正站在码头边沿,屈膝打算跳下去。“别装的你好像不会游泳一样。”

威斯丁向水里扔了块石头,看着它消失了。

“我不想。”他说。这并不全是实话。密苏里的光几乎是从头顶上直射下来,即使湖水再不诱人,也能缓解一下暑气。远处一辆摩托艇轰鸣着把划水者拖向未知的目的地。在托皮卡[注]公共游泳池,威斯丁游的像鱼一样,但在这儿,谁知道水里藏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 注:托皮卡:美国堪萨斯州首府 ]

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他开始研究水里的波纹。如果湖面足够宽的话,波纹会一直散开去,沿途改变湖面上的一切——哪怕除了波纹自己,谁也不会注意到。有时候,威斯丁觉得自己就像一道没人注意的涟漪。这会儿,他的大概正用中文冲着卫星电话喋喋不休,而他的爸爸正在去某个地方的路上,那地方威斯丁从来也没听说过。爸爸答应会在周末赶回来,但每个人都知道他是赶不回来的。他们管这个叫“全家圆”,但真正和威斯丁在一起的是他的姑、叔叔和堂兄弟们,而且现在他唯一真正喜欢的人还认为他是个胆小鬼。

威斯丁看着奥尔森跃入湖中。他的堂兄跳得又高又远,像枚炮弹一样砸进水里,溅起的水花搅乱了湖面,动静比威斯丁扔下的任何一块石头都要大。他没入水中,又钻出来,咯咯笑着:“太简单了!下来吧!”

威斯丁摇了摇头。当他下定决心时是很固执的。

“哦,傻瓜。”奥尔森说,“是因为昨晚比利叔叔说的那些愚蠢的故事,对不对?”奥尔森像大人一样摇了摇头,“告诉你,他喝醉了,就算他没喝醉时也是个傻子。根本没有湖鲨这种东西。而且,”他带着三年级学生的优越感继续说到,“啮龟不会有那么大。”他笑着,“他们也许会咬你的小屁股,但肯定不会把你拖到水下去。”

他从码头那边以费力的仰泳姿式游过来,“来吧!”

威斯丁摇了摇头。“我不想。”他重复着,尽管他知道自己的心事已经被奥尔森说中了。镜子般的水面下可能潜伏着什么东西。关键是:你看不见下面究竟有什么。

奥尔森的表情变了。“胆小鬼!”他啐了一口,一针见血地说,“要有一只啮龟爬上码头把你拖下水,那就是你活该。”

威斯丁吓得赶紧从码头边沿退开,而奥尔森则洋洋得意的像海豚一样跃出水面,又一头扎进水里。

不一会儿,他钻出水面。“哦咿——咿!”他喊着,双手拼命的拍打着水面,“有东西在拉我!”接着又没入水中,除了翻滚的水花和破裂的气泡外什么都看不见了。

接着一切都平静下来。

威斯丁转头看了看度假小屋,但他的双根本动不了。他想喊,可是不会有人来的。距离太远了;如果他还在打电话,就根本不会听到。他又看了看水面,希望奥尔森能重新出现,但湖面一片寂静,连鲨鱼带着他的战利品游向深水处时应该出现的波纹也看不见。

威斯丁没有意识到,但这确是个关乎他一生发展的时刻。不同的决定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其影响会一直持续下去,过程中会有很多分支,但总体上有两条主线。

威斯丁留在码头上,蜷缩着远远离开危险的水面,摇晃着身体不停地哭泣。

威斯丁36.07.12:1314跳入水中去救他的堂兄,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找,或者找到了该怎么做。

水花裹住了他,把他带向深处,他随时都会被湖水吞没。

四周一片漆黑。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眼睛是闭着的。他睁开眼,现在亮一点了,但周围的一切都带着些微的褐色。他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只好盲目的挥动手臂想摸到点什么——随便什么感觉像是奥尔森的东西。但奥尔森不再那儿。对空气的渴求迫使他返回水面。他冒出头喘息着,踩着水,狂乱的摸了一把眼睛上的水珠,深吸一口气,打算再潜下去。

“嗨,胆小鬼!”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来。他转过身,发现奥尔森正在码头下面抱住一根柱子仰面漂浮着。“我的表演很出色,对吧?”

威斯丁终于松了口气。他尽一个六岁孩子的所能喊叫着,把水泼向堂兄嬉笑的脸。然后一切问题都化解了。这个星期剩下的时间里,码头下面成了他们躲避光的最好去处。

十六岁时威斯丁已经成了书呆子中的书呆子。如果他愿意,很可能得到代表全体毕业生致辞的荣誉。但就在前一年,他巧妙地在生物课上得了C,从而不必再把这项荣誉添加到自己的社不利因素清单中。当代表这种事对申请大学可能大有好处,但在社生活中却是致命的。

他最深恶痛绝的是体育课,偏偏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以无上的睿智决定,所有中学生都必须向自己的赘肉宣战。威斯丁瘦得皮包骨头,得心脏病的几率实在不大,但他还是得出去锻炼锻炼或者上上体育课。

在他的学校里,橄榄球称得上是运动之王。新生体育课上,他很快发现,如果你不能和那些大块头短兵相接的较量,你就根本没法在学校里立足;如果你压根儿不想这么做,那你就成了最烂的窝囊废。

有一件事情他很拿手,那就是跑步。这可能和他六岁时就是一个游泳好手一样来自于天赋,虽然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下过水。

他一直利用他的跑步天赋逃避体育课,后来教练告诉他,他有潜力成为州级运动员。只有一个问题:训练会侵占他的学时间。威斯丁的所有家人都看不起搞运动的。他的祖父是绿色化学的开拓者。他的父亲现在有一半时间在月球,为隧道住宅设计纳米薄膜。他的大概是这个家里最接近于体育迷的成员了,几年前,她曾为一家滑雪板生产厂家设计过一款专供朱诺[注]奥运会使用的智能蜡。

[ 注:朱诺:美国阿拉斯加州首府 ]

成为州级运动员的话,将来可以申请很多大学的径赛奖学金;而如果在剩下的三四年取得好成绩,他就可以进入加州理工大学或者麻省理工学院取得化学学位。他的父母认为根本就不用选——任何神志清醒的人都想成为学者。如果他还是喜欢跑步,他的母亲补充道,他可以找一家运动鞋公司工作,那里有很多与纳米技术有关的工作机会。流汗是莽汉干的事。“难道你真的想和那些橄榄球运动员一样?”她问道。

威斯丁离开了田径队。化学不是他喜欢的学科——历史或者音乐好像更有趣些——但他开始埋头苦读,再也没有在非自然科学课程上费时间。他也没有看下一届奥运会。没有理由为了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去自寻烦恼。

威斯丁46.11.19:0241却说“见鬼去吧”。他能列举出一串田径明星的名字,他们都没得过博士学位或者进过医学院。那运动员奖学金就那么不好吗?它不能说明你就不聪明。怀有这个想法,他故意又在化学高级班上得了个C,而在历史课上得了个A+。

威斯丁’既没有进麻省理工学院,也没有进加州理工大学。就在他要申请大学时,诺贝尔化学奖被授予了堪萨斯大学的一位教授,那里学费比较低,而且离家很近。

最初,老师中有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并没有让一切有什么不同,甚至连他一二年级的专业课也主要是观看讲座录像和接受人工智能指导。要等它成为高年级学生(而且是其中很出色的一个)后,才可能有机会见到那位大教授,并给他留下深刻印象,让她愿意为他写封推荐信。

也许是那些讲座和指导课对他产生了影响,让他觉得当一个化学系学生却不真正喜欢化学也没什么不对。相反,那些有真人讨论环节的课程——比如英语文学和社会科学的公共课——明显更有趣。

威斯丁49.10.23:0937却做了另一个决定。他首先把专业改成了文学,然后是人类学,最终,只是因为时间安排方便的原因,他选了地质学的一门课。他立刻被吸引住了。地质学家们需要徒步旅行,这虽然赶不上跑步,但也算勉强凑合了。

威斯丁’正盯着一个一头乌发、满身汗水的俏丽身影。尽管不太合适,他还是不禁联想到那句古老的谚语:马儿汗如雨下,男人汗流浃背,女人香汗微微。

这一位的确香汗微微、光彩照人。

她简直是个完美的尤物。他以前见过她在室内跑道上锻炼。他自己也每天在那里跑步,希望运动能帮助他找到些灵感来完成那篇关于纳米合成的博士论文。她整个冬天都在那儿锻炼,而从一开始,他就被她迷住了。

她一个人跑步,看上去和他年龄相仿,这就意味着她不是职业运动员,那么她一定是某个大学生田径队的,或者是个铁人三项运动员。作为径赛选手来说,她的体格太大:不是胖,是很结实。她喜欢穿短背心,露出结实的腹肌。肩膀和腿部的肌肉块也很明显,但曲线依然优美。他曾经为她测过一次速度,重复跑200米,34秒,一遍,一遍又一遍。这是校级明星的速度,但还不是奥运选手的水平。以前他可以跑到31秒,但现在不行了。现在,他只能算是个跑得比较快的慢跑锻炼者。

他应该把所有心思集中到自己的研究课题上,但她总让他分心。虽然分心,但他心甘情愿。起初,他只能在周二见到她,在调整了自己的时间表后,他如愿以偿地在周一和周四也能看到她。

每次看到她,他都好像又回到了十四岁第一次参加新生舞会的时候。她行动中带着一种瞪羚般的优雅,奔跑时仿佛脚不沾地。夜晚,她浮现在他的梦中。

但他在很多方面和中学时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和她搭过话,每次她朝他这边看时,他的目光就赶紧移开了。

她身上吸引他的东西同时也在困扰着他,其中就有身高的原因。她长得很高,也许有5英尺9英寸,而他只有5英尺7英寸。她还有着惊人的活力,而他只是个胆小卑微的人。她怎么会想和他在一起呢?

十二月和一月在沉默中过去了。接着是二月和三月的大半时间。返绿的草地上,番红花顶开了迟来的降雪。她随时都有可能转到室外去跑步,那样以来他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他已经品尝到了悔恨的滋味。不是因为没能和她在一起,而是因为她毫不知情。他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现在依然如此。这就是不起眼的小人物的行事风格。这个女人和他不是一类人。

一次,当她在内侧跑到跑步时,他正好横穿跑道。他们靠得太近了,也可能是她的动作幅度大了些,总之,他们的手肘撞到了一起。

“抱歉。”她回头喊了一声,大方的把过错揽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那声音就像排钟一样在他耳边鸣响。

一百米开外,他在她的这个加速圈的末尾追上了她。“是我的错。”他说,根本不敢看她。

他又跑了几步。现在错过就永远没机会了。

量子力学的骰子开始滚动。威斯丁‘继续慢跑,威斯丁’56.03.21:1684转向了幸运的一边。按耐不住心跳,他转过身。

“嗨,”他说,“你跑得挺不错的。我叫威斯丁……”

威斯丁‘感觉很好,他高高地踢起腿,用皮鞋的鞋尖轻轻点了一下21楼的按钮。

还没等身体恢复平衡,他就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他的女朋友名叫格蕾丝,是个极端讲究礼仪的人。

“你一定要这么做吗?”她问道,言语中流露出的不满好像在提醒他,最好可以给个满意的答复。他现在兴致正高;今天,他的实验终于成功了,现在只要辛苦地把他的发现写出来,就能扫除横亘在他和博士学位之间的最后一点障碍。不出意外的话,他很快就要成为威斯丁博士了。

在他内心,他明白格蕾丝不喜欢他兴致高昂地用空手道踢腿动作按下电梯按钮,尤其是在她的公寓楼里,邻居会有意见的——尽管他第一次就踢中了正确的楼层。

“正常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她说,声音中的怒气更明显了。

他是在去年春天遇到格蕾丝的。五月二号,如果你询问详情,他会很乐意这样告诉你。他并不相信什么超能力,他相信的是摩菲定律[注]:如果你跑起来,汽车还在几英里外;但如果你不跑,你会后悔的。无论你做什么决定,他总是错的。

[ 注:摩菲定律是指你觉得可能会出事的事,它就真的会出事 ]

那天天气闷热,威斯丁56.05.02:0739不想在到达实验室是浑身是汗,所以他没有跑。当然,这就意味着公共汽车的确已经到了街角,而当他看到它时已经来不及了。

威斯丁‘并不真正之王事情有什么不同,但他跑了起来。让他吃惊的是,汽车出现了,而他分秒不差地上了车。车上只有一个空座,两站路后,他把座位让给了格蕾丝。

距离他失去和跑步姑搭讪的最后一次机会,时间只过去了几个星期,有魅力的女依然让他望而生畏。但格蕾丝个子矮小,头发棕褐,而且明显不是运动员。他也在攻读博士学位,有关夸克力学——她从来也没有费心向他解释一下,好让他明白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用说,他父母很喜欢她。她的名字和夸克之间有某种双管联系,但他从来也没能彻底理解其中的奥妙。他所知道的就是她很讨厌这种联系。“这是低级笑话中最低级的一种。”他是这么说的,而且告诉他,有她在场时不要开这种玩笑。

显然,踢电梯按钮也是被禁止的。

他隐约明白,自己正面临一个选择:循规蹈矩,为了格蕾丝;或者干脆离经叛道一次,因为他还从来没有真正那么做过。

威斯丁57.01.13.2243告诉她一边待着去,然后又在按钮上加了一脚。

威斯丁屈服了。“抱歉,”他说,“我不是故意的。”随后,作为一种古怪的安慰,他考虑了几个星期的问题脱口而出,“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段婚姻维持了七年,其中五年简直是多余的。最终是格蕾丝抛弃了他。也就在同时,终身教职委员会拒绝他的意图也很明显了。

尽管这是一段本不该存在的婚姻,但离婚的伤害依然很大。无论你从事的研究是不是你喜欢的,申请终身教职被拒绝同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哪怕你所追求的只是一个学术头衔,因为每一个“正常”的博士都是这么做的。

威斯丁本可以像其他逐渐老去的实验员一样过完一生,但他无法忍受别人的怜悯,他只想躲起来伤口。所以他机械地用声纹签署了格蕾丝的律师发给他的所有文件,变卖了她留给他的一切物品,去了地球遥远的另一边。

他去了迪戈加西亚[注],那里不能说和托皮卡截然相反,但也差不多:宽松的氛围,热带的气候,正好位于印度洋中心。那里还是太空管理局的一个跟踪站。

[ 迪戈加西亚:南印度洋一珊瑚岛 ]

65.03到65.04之间的几个威斯丁定居下来,变成了当地人——或者至少和任何一个住在由太空管理局管理的前海军基地上的岛民一样。

65.10到6.11之间的另外几个威斯丁觉得六个月的岛上生活已经足够了。在三十五岁的年纪,重返校园有点老了,但还有很多与化学无关的事情可以去做。他们出发去了澳大利亚。

威斯丁’则滞留在迪戈加西亚,直到花光积蓄。不过那时,他和太空管理局的几个工程师成了酒友。顺理成章的,在他证明自己有能力保持清醒以后,太空管理局对他进行了心理分析。那时他还没有自我毁灭倾向——那是几年以后的事了——而且他的责任感非常强。不久后,他得到了一份从外太空收集冰球的工作。

这份工作并不像听上去那么刺激。关键的事情都是由专家完成的。他们拦截彗星,把它们切成锯齿状的几大块,再融成在外力下不会碎裂的巨冰,用反射膜把它们包裹起来,保持它们的形状和度。威斯丁本可以在某个外太空小组里找个位置,因为很多融化和包裹工作都与纳米化工有关。无论有没有终身教职,他好歹都还是个优秀的化学家;但如果他真的喜欢化学的话,终身教职从一开始就不该成为问题。

对不合群的人来说,运输冰块的工作更加合适。你飞到木星轨道附近,使拖曳飞船与外太空巨冰上的对接槽相连,把它固定在准备好的反应物质存储池(也是在外太空建造的)里,然后慢慢经过一条弧形轨道来到传送点:一般来说是L5拉格朗日点,但有时是月球轨道。利用冰块,那里就可以成为简便的燃料补给站,为深空飞行器提供服务。

每个人都可以驾驶拖冰船,船上的大部分工作就是照看照看电脑,万一发生什么问题,后方的那些家伙也可以有个人使唤使唤。

你唯一真正的责任就是不要弄错轨道,威胁到地球或者任何人类定居点。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甚至只是好像要那么做——那些快速反应巡逻队就会立即前来制止你。不过只要你不是个真正的恐怖分子,拖冰船上的电脑系统已经足够密,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其实这项工作的实际原理与无数电脑游戏无异,更何况飞船与彗星冰块对接后的拖力极其微弱,每一个动作都慢的令人难以置信。

“枯燥”实在不足以形容这份工作,这也就是拖冰船驾驶员永远有空缺的原因。更糟糕的是,这份工作让你有很多时间来思考。当他的飞船在无人关注的黑暗中推动着光亮如镜的冰块时,他越来越沉浸于对过去的假设之中。回想起那些当时他没有选择的道路,他感到针扎般的难受。

而现在,当超空间驱动器旋转着向土星前进时,一个出乎意料的副作用出现了:他得到了所有那些他曾经反复思考过的假设(外加无数个他从未想到过的问题)的答案。

“玛丽·塞勒斯特号”接近了它的目的地。在一段超越时间的间隙里(以前从未有过),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威斯丁。

他变成了跳入鲨鱼出没的湖中的莽撞孩子。

他学音乐、历史和英国文学。

他成为州级田径运动员。

他的游泳水平更上层楼,率领一支接力队伍获得了奥运奖牌。

他在那个香汗微微的跑步姑身上找到了天长地久的情。

他在堪萨斯半岛的原野上得到了博士学位和终身教职……地质学的。

他错过了那班公共汽车……还有格蕾丝。

他去了澳大利亚,最终成了一名实验员……在澳大利亚的南极洲领地闪闪发光的无尽冰原上,一个人可以安静的思考。这是好事,因为它能使你成为诗人。

他像克罗伊斯[注]一样富有,在印度洋的海岸边无所事事;他过着一种后启示录时代的隐居生活,周围是最惊人的超现实科技。甚至还有一个威斯丁,他那个世界中的太空管理局认为,如果真有超光速飞船存在,它一定可以到蟹状星云去拍摄照片,哪怕飞行员可能无法随照片一起返回地球。

[注 克罗伊斯:吕底亚王国的末代国王,以富有著称 ]

讽刺的是,唯一不可能实现的,恰好是威斯丁原本认为可以为他带来想要的东西的那些选择:他拼命赶也没赶上那班公车,却迎头撞上另一辆车;或者从悬崖跳下去;或者扣动扳机自杀。

在超空间以外的世界里,前往土星的飞行在心跳一拍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但就在那电光火石般的一瞬间,威斯丁明白,他可以选择其中他喜欢的一种生活,继续生活下去。他不能从头来过,但他可以敲响任何一支过去没有敲响的钟,而让过去响过的那只保持安静。

但在心跳一拍之外,他还有时间可以考虑一下老鼠、金鱼、被麻醉的驾驶员,以及突然消失的飞船。格蕾丝有一次和他说起过薛定额的猫,它会一直处于非死非活、每种情况各占一半的状态,直到量子科学家们决定其最终结果。现在,“玛丽·塞勒斯特号”的超空间飞行使他暂时拥有了这种量子状态的选择权。不用太高的智商也可以知道在他之前的飞行员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找到了某种更好的生活,于是选择了离开,让飞船继续前进。

威斯丁想选择那个跑步的姑,或者奥林匹克奖牌——走这条路也会碰上不少姑。但他担心当超空间中那段超越时间的间隙在他面前伸展开来时(但它没有),任何一种选择都不能真正挽救他,除非他自己有所改变。

威斯丁的众多自我中最优秀的部分选择了勇敢,承受压力,不再做“正常”人。如果他进入了某个这样的自我创造的世界,他会继续这样做,还是会再次糟蹋掉这段新生活?无论选择什么,他需要把握的都是未来,而不是过去。

他是第n+1个飞行员,这就意味着,在他前面已经有n个飞行员辜负了他人的期望,选择了诱惑。威斯丁的责任感依然高的超乎想象。只有这一次,他才既有责任感,又与众不同。

当那段超越了时间的间隙渐渐变得模糊时,威斯丁感受到了南极洲冰原荒凉而澄净的光芒,品尝到了女暖柔美的气息——她的永远也不会来了。然后,缓慢的,一切消失了。

飞船准的出现了,威斯丁发现自己正看着下面的土星环,它在高角度的光照射下显得壮丽无比。他很惊讶自己还活着,更让他吃惊的是,自己对此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失望。超空间中发生的事他已经不太记得,只知道他因为某种原因选择了来到这里,而这个选择是很关键的。

他应该是在一艘超光速飞船中,但它使用的还是老式的无线电。只要摁下按钮,他就可以比任何一段信息更快地回到地球。不过,如果说什么时候该发表一通装腔作势、言简意赅的宣言的话,那就是现在了。电脑已经发现他仍然在船上,正准备进行生命遥测:惊人的消息,他成了太系中第一个成功进行超空间飞行的人。

他从没有真正练过这次演讲,不过考虑到先前的告别辞,他别无选择。

“嗨。”他说。

然后他停下来等待回音。他们大概希望他直接回去接受一大堆检测,不过他觉得那大概没什么用,因为不知为什么,他怀疑能当超空间飞行员的人一定是凤麟角。

同时,他感到一种久违的情绪在心中涌动——真的是久违了,以至于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吃惊的意识到,那像是一种宁静的心绪。也许只是因为眼前的景象。这里的一切要比他从冰块里看到的反射影像有趣得多。土星环的光芒让他窒息,隐约联想起了南极。这可真奇怪,因为他从没去过南极。

接着,他的脑海里又冒出了另一个古怪的念头:下次,我要去蟹状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