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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用品的永生》作者:[美] A·E·范·沃格特

王小亮 译

格雷森松开绑着另一个人的皮带,“哈特!”他急促地叫道。

躺在帆布上的年轻人一动不动。格雷森犹豫了一下,然后狠踢了年轻人一脚,“该死的,哈特,你给我听着!我现在就放开你,万一我回不来——”

约翰·哈特闭着眼睛,对刚才的那一脚无动于衷。他只是呆呆地躺着,就像一具体,只不过他的躯体还很柔软,而体是僵硬的。他面无血色,黑色的头发湿漉地纠结在一起。

格雷森郑重地说:“哈特,我要去找玛尔金斯。记得吗,他四天前离开,本来前天就该回来了。”

没有回应,老人转身准备离开,不过他又犹豫了一下,“哈特,如果我没有回来,你一定得记清楚我们这是在那儿。这儿是一颗没有人来过的行星,明白吗?从来没有人来过。我们的飞船失事了,我们三个坐救生艇来到这儿,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燃料。玛尔金斯出去就是找燃料去了,现在,我要去找玛尔金斯。”

帆布上的年轻人还是没有反应。格雷森不情愿地出门向山里走去,他对此行没有什么把握。

三个人迫降在了一颗天知道在哪里的行星上,其中一个人还是严重的神病患者。

走在路上,格雷森时不时地会看看四周,满心疑惑。这儿的景色太像地球了:树木、灌木丛、草地,还有隐没在蓝色天际边的远山。刚降落的时候,他和玛尔金斯都以为他们落在了一颗没有大气层的蛮荒星球上,真是有些奇怪。

一阵微风拂过他的脸颊。空气中弥漫着花香。他看到鸟儿在树枝间飞跃,有那么一阵,他似乎还听到了北美云雀的歌唱。

他走了一整天,根本没有发现玛尔金斯的足迹,也没有发现暗示这颗行星上有智慧生物的痕迹。

天近黄昏,他忽然听到一个女人在叫他的名字。

格雷森心里一惊,转过身,看到了自己八年前去世的母亲。她比记忆里的样子要年轻得多。

母亲走上前,严厉地说:“比尔,别忘了带你的橡皮。”

格雷森看着她,目光中充满怀疑。随后,他故意走上前来触摸她。母亲抓住了他的手,她的手暖而充满生命力。

“去告诉你爸,饭好了。”她说。

格雷森挣脱出来,倒退几步,紧张地环顾四周。他俩正站在空旷的草原上,远处的一条大河反射着微微的银光。

他转过身,飞也似的逃开。等再回头看时,后面已经没人了。但是,一个男孩儿又走到了他的身边。

格雷森一开始没有注意,他朝身边瞥了一眼。

那正是十五岁时的他。

就在视线被那渐浓的夜幕模糊住之前,格雷森看到另一个男孩儿走到了第一个的身边,还是他自己,十一岁时。

三个比尔·格雷森,想到这儿,他大笑了起来。

他再一次逃跑,等到回头看时,其他人又都不见了。他大口地喘着气,刚一放慢速度,就又听到了黑暗中孩子们的笑声。虽然这笑声很熟悉,但却让人感到一阵眩晕。

格雷森对着那笑声大叫道:“所有的我!不同年龄的我!走开!我知道你们只是幻觉。”

他就这样叫着,直到累得疲力竭,嗓子也喊哑了。这时,他想,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

他又累又沮丧,简直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和哈特——”他自言自语道,“我俩应该住进同一所神病院才对。”

夜幕降临,天也越来越冷……他在心中不断期盼着,早晨的太会带走夜的疯狂。随着地平线上升起的亮光,格雷森紧张地环顾四周。他正站在一座山丘上,山下,是他的家乡,俄亥俄州的卡里普索。

他看着山下的镇子,一脸的难以置信,那镇子看上去太像真的了,他不由自主地向那儿跑去。

这儿就是卡里普索,不过是他小时候的卡里普索。他一路向家走去。就是这儿,那个十多岁的孩子他认识。他叫了声男孩儿的名字,男孩儿看了他一眼,转身跑回了家。

格雷森坐在草地上,捂住双眼,他告诉自己,“有人——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正在提取我记忆里的图像,然后把这些图像放给我看。”

看来,他要是想保持理智,想要活下去,就得坚持住这个信念。

格雷森走后第六天,在救生艇上,约翰·哈特翻了个身,睁开眼睛,“饿了。”他漫无目的地大声喊。呆呆地躺了一会儿之后,他疲倦地坐起来,下,然后走向救生艇上的厨房。吃过之后,他走到门边,长久地注视着外面铺展开来的地球一样的景色。这让他稍微觉得舒服了一些。

忽然,他跳下救生艇,朝最近的山丘走去。天色越来越暗,但他根本没有想到要往回走。

不一会儿,救生艇就消失在了身后的夜色当中。

第一个和他说话的,是他少年时的女友。她出现在黑暗当中,他们聊了很久,最后两人决定结婚。

一个牧师开车过来,他们立刻就到了匹兹堡郊区漂亮的家中,在两家人的伴随下完成了婚礼。那牧师是哈特儿时认识的一位老人。

新婚夫妇开始了他们的蜜月旅行,他们去了纽约,然后又去了尼亚加拉大瀑布,随后,他们租车前往加利福尼亚,建立了新的家庭。

忽然间,他们就有了三个孩子,并且经营起一座占地几万亩的农场。农场里牛羊成群,还有打扮得像电影明星一样的牛仔。

至于格雷森,在这个曾经如噩梦般荒芜而无氧的星球上,文明正在他的周围生长、展开。他遇见的人都有七十多年的平均寿命,孩子们都要怀胎十月才能出生。

他建立了家庭,埋葬了六代家庭成员。

很久之后的一天,他正走在纽约的百老汇,一个从对面走过来的强壮男人吸引了他的注意。

“亨利!”他叫道,“亨利·玛尔金斯!”

“哦。比尔·格雷森。”

他们握了握手,在一阵兴奋的问候之后,两个人都静了下来。

玛尔金斯先开口,“那边有个酒吧。”

喝到第二杯的时候,约翰·哈特的名字冒了出来。

“一种没有存在形式的生命使用了他的心灵。”格雷森陈述道,“很显然,这种生命没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它曾经试图使用我的心灵来构建自己——”他看着玛尔金斯,带着些许疑问。

玛尔金斯点点头,“它也试图用过我的。”

“我猜,我们俩反抗得太厉害了。”

玛尔金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比尔——”他说,“这就像一个梦。我每隔四十多年都要离婚再结婚。我娶的好像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儿。几十年后,她看上去就像有五百岁。”

“你说,这都是我们想出来的吗?”

“不,肯定不是这样。我觉得这文明的确存在——先别管他们怎么样,用什么方式存在的。”玛尔金斯呻吟道,“不说那些。当我看解释世界观的哲学书的时候,感觉就像要从悬崖边跳下去了一样。只不过这样,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就摆脱哈特了。”

格雷森笑着说:“这么说,你还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

“你有没有什么武器?”

玛尔金斯静静地掏出一把激光槍。

格雷森接了过来,将槍顶到太上,扣动扳机——玛尔金斯疯狂地想要夺下那把槍,但是已经太迟了。

白光似乎烧穿了格雷森的头,在另一侧的木质器具上留下了一个冒着烟的圆洞。

毫发未损的格雷森又冷静地将激光槍对准了他的同伴。

“在你身上也试试如何?”他愉快地问。

玛尔金斯颤抖着一把夺过槍,“给我!”他镇静了下来,并问:“我早就注意到我不会变老了。比尔,我们该怎么办?”

“我猜,我们被留作备用了。”格雷森说。他站起身,伸出一只手,“那么,亨利,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我们应该以后每年都在这儿见一次面,分享一下新闻。”

“但是——”

格雷森笑得有些紧绷,“打起神来,伙计。你还不明白吗?这可是件举世无双的大事啊。我们要永生了。如果这个世界出了什么问题,我们就是代用品。”

“但是,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在这么做?”

“一百万年后再问我吧。到那时候,我大概就知道了。”

格雷森转身走出酒吧,头也不回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