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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密码》读后感·上帝力量的尘世源泉

从文学角度来讲,这确实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旁征博引,悬念迭起,既有感官上的享乐,也有知识上的收获。然而我个人还是更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觉得后者比前者更为“单纯”地是推理的盛宴——在这个平凡英国老妇人的笔触里,不见刀光剑影,一切只在意念中开战。波洛“灰色的脑细胞”一开动,读者全然进入思想的世界。而《达芬奇密码》与之相比,气势固然磅礴,然而多少有点美国大片的气质,张扬有余,沉淀不足。我尤其不是太喜欢里面关于科学技术的描写,觉得过于现代气息,少了推理小说的那么点陰森气。

然而,我还是尤其喜《达芬奇密码》。教会不断地强调这只是小说而不能当作神学事实,就如同告诫我《所多玛120天》只是色情影片而已。我没有看过《所多玛120天》,但那些影评和影片背后的故事让我觉得,说它是色情片绝对是对导演的侮辱。萨德也许只是一个单纯的变态 ;但是皮尔·保罗·帕索里尼在二战后决定拍这样一部恶心死人不偿命,事实上最后搭上了导演本人性命的片子,绝对有深刻的意义——就像弗洛伊德决定用“”来阐发理念,福柯用史来表达观点一样。毕竟,不是每个导演都有勇气和资本拍出一部名垂青史的色情片的。何况,如果只是想要获得刺激,《所多玛120天》对于正常人来说,引发的绝对是障碍而不是快感。

似乎扯远了。我并不是反对教会;而是,作为一部也许被认为“反基督教”的小说,《达芬奇密码》能够如此畅销并不是没有原因——要注意,不只是在中国畅销,在美国这样的新教国家仍然高居排行榜第一。何况,我从来不认为它反基督。我从这书里获得了格外属灵的感动;我相信,上帝的力量即使在反对的声音中一样可以震撼人心。

作为基督徒,很多人问过我对《达芬奇密码》的看法。目前市面上有一本书叫做《破解达芬奇密码》,大概的意思就是要说,《密码》中的观点是错误的,而耶稣真的是神,这是可以证明的。我一直不愿去看《破解》,原因有二,其一是我觉得没有必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巩固信仰和证明神的存在。因为信仰,本来就是形而上而纯粹精神的东西;神,是道成肉身,而道,是word,是纯粹精神领域的存在。因此,巩固信仰不需要通过史学或者生物学的方式来证明,就像进化论的学者可以是基督徒,而否定进化论的人可以是佛教徒一样,科学地证明本来就跟信仰的存在和发展没有必然的辅助关系。而神,作为万物的创造者和绝对的存在,怎么可能被他的所造物证明呢?因此,《破解》也许可以巩固某些因为看了《密码》而动摇信仰的灵魂;但是这样的巩固,很可能又被别的科学证据所推翻。因为说到底,这样的信仰还是基于科学,始终无法向超验的思辨开放。其二,我不愿接受《破解》的内容是因为,我希望《密码》所说的一切,是真的。

以上的文字似乎过于冷静,但其实,在我行文之初,是怀着无比的感动和震撼。《密码》已经拍成电影 ;不评价电影 本身,但每次看到关于抹大拉的玛丽亚的镜头,我就有颤栗,心律失常的感觉。耶稣是神也好,但是它道成肉身了,为什么不能在世上留下他的后代,让我们能够用血肉的方式与神同在?耶稣是人也罢,但他向终极存在惊人开放,不就给俗世中的人们一线希望,告诉世人我们也可以走向永恒?

欲,是人类不能超越的原罪。然而情欲,也是世界不断繁衍存在的原动力。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受到神的祝福的,为亚当创造夏娃的,也是耶和华上帝。旧约中的雅歌说过,爱情如死之坚强。因为,能战胜死亡的,就是由带来的后代的繁衍。,是最大的;因发生的关系,是上帝在尘世的力量源泉,这力量让我们可以生生不息。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我们有责任,依照心中的想望,源源不绝。

所以,耶稣为什么不能有伴侣呢?在世上留下神的后代,有什么可怕呢?我们,不都是神的子女么?有时候,真的希望教会能了解,metaphor的含义——圣经就是一部metaphor的集合,只是按照字面意义的理解,容易引发另一种形式的科学主义。而《密码》,不过是丹·布朗的一种隐喻。

科学和信仰,从来都不是对立的;现世的人们在把宗教当作迷信的时候,其实已经将科学当作另一种形式的宗教;而信仰,如果也借助科学的方法予以证明,必然不能深入人心。经验的科学和超验的精神怎么会有冲突呢?产生冲突的只是人的局限。而对人本身的有限诚实,也是一种信念,一种被基督教所要求的信念。《达芬奇密码》告诉我们人类的伟大;而丹·布朗的另一部小说,《天使与魔鬼》,告诉我们科学的愚妄。

丹·布朗,他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布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