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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宋高宗三代女眷被金人蹂躏 赵构的奇耻大辱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是个值得说道的年份。

这一年二月,金熙宗对南宋示好,追封徽宗为天水郡王,封钦宗为天水郡公。赵构也派特使魏良臣赴金答谢,提出议和要求(注意,并非求和)。金国遂派萧毅、邢具瞻等人为审议使(所谓审议,其实是金人的一厢情愿,南宋君臣并不认可),来到临安,双方于当年十一月达成书面内容,史称《绍兴和议》。

关于赵构提议和谈的动因,学界争论颇多。

有的认为赵构胆小惧战,没有气节,这多半是污蔑,其时军事态势,宋略强于金,否则金熙宗焉能主动示好?《宋史》明确记载:“帝(赵构)曰:‘朕有天下,而养不及亲。徽宗无及矣!今立誓信,当明言归我太后,朕不耻和,不然,朕不惮用兵。’”“不惮”就是不惧,还有些不惜孤注一掷的意思,何来惧战一说?

有的认为赵构想借机收回武将兵权,这是可能的,毕竟皇权大于一切,武将割据一方,总是个事儿;还有的认为赵构存爱民之心,休战利于民生和国内建设,从家天下的角度来理解,也有道理。

那么,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呢?

绍兴十一年,宋徽宗已然去世近四年,赵构的兄长钦宗皇帝是很难回来了,即使派人去强要,金人也绝不会给,何况钦宗若是南归,又该如何安置?做太上皇?没有先例,明代倒是出现过,那是两百多年之后了。可是,赵构生母韦妃还在金人手里,作为人子,出于孝道,无论如何是要迎回来的,赵构有这个心。

早在绍兴七年(1137年),徽宗死讯传到南宋,“帝(赵构)号恸,谕辅臣曰:‘宣和皇后春秋高,朕思之不遑甯处,屈己请和,正为此耳。’”宣和皇后即是指韦妃,和议动因显然了。

绍兴十一年,赵构还有没有其他女眷在北方呢?

据相关史料显示,靖康之难时,除元配正妻邢秉懿被金人掳走之外,还有两位侧室(田春罗、姜醉媚)和五个幼小的女儿一同被掳。有人可能会心生疑窦,赵构即位时才二十岁,怎么会有那么多女儿?其实毋庸置疑,只要老婆多,那方面没问题,你也行的。

到了绍兴十一年,时间已过去十四年,这些女眷是否还活着,赵构心中是存有侥幸的,如果活着,五个女儿初长成,随一妻二妾均南归,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我们如今查不到赵构有这方面的心思,但从其皇后虚位达十六年之久的记载来看,他和邢秉懿之间的夫妻连理之情之深,可想而知。一个爱妻子的男人,焉能不深爱自己的女儿?就算小老婆地位低贱,不在他议和要人之列,但妻子女儿总该让他牵肠挂肚吧。

当然,绍兴十一年,邢秉懿已香消玉殒两年,田春罗和三女、四女、五女均早死于北迁途中,独姜醉媚和大女儿赵佛佑、二女儿赵神祐尚在。但这些情况,赵构并不知情,一直到第二年母亲回归,他才得悉。“显仁太后回銮,始得崩(邢秉懿乃建炎皇后,皇后死,曰崩)闻。上为辍朝,行释服之祭,谥懿节,祔主于别庙。”

还有一层难言之隐,那就是三代女眷沦为金人奴隶,以金人之野蛮不化,以两国交战多年积累的仇怨,金人对赵构的直系亲眷的惩罚,其惨烈程度,用脚趾头去想都能想清楚。

事实上也是如此,金人对赵构恨入骨髓,他的三代女眷均成了金人泄愤的对象。

其母韦贵妃,被俘时约四十八岁(一说三十八岁),竟成了金人重点发泄之人,为了狠狠折磨她,特把她发送浣衣院(劳役惩罚有罪女人的地方,也做供皇族选女人以及收容宫女之用)肆意蹂躏。据野史所记,曾创一天接客一百零五人之最高纪录。

邢秉懿,被俘时已经怀孕,金人强迫其骑马,结果“以堕马损胎”。被押解到汤阴县时,金军万夫长盖天大王完颜塞里(宗贤)逼淫之,邢秉懿几乎想要自尽。后也被送至浣衣院受到百般蹂躏,直到绍兴五年(1135年),才和韦贤妃等人一起被送至五国城安置,1139年死时才三十四岁。

姜醉媚死亡时间不详,但在被掳女子“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的恶劣环境里,她又身在形同妓院的浣衣院,想不被折磨死也难。特别是赵构的大女儿赵佛佑和二女儿赵神祐,绍兴十一年时,均已十七八岁,估计早被金人王公贵族纳为贱妾了,是故下落不明。

据《新安县志》载,赵构似乎还有一女。建炎三年,被江西县令邓元亮于起兵勤王途中收养,长大后嫁给邓元亮之子邓自明。至宋光宗即位,赵氏带长子面见光宗,光宗称赵氏为皇姑,封为郡主,并把邓自明追赠为“税院郡马”,并赐地于东莞。后人散居到香港八乡、屏山、厦门、大埔及粉岭龙跃头等地。这则地方志的记载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很难说,但愿是真的。

一份《绍兴和议》,千载背负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