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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中被称为反复小人的刘玄德为何名声很好

在《孟子·万章下》一文里,记载有“齐宣王问卿”的故事,孟子提到的“贵戚卿”和“异姓卿”的差别,与吕布和刘备的行事风格基本吻合。很显然,吕布属于“贵戚卿”,而刘备属于“异姓卿”。孟子概括“贵戚卿”的特点是“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吕布有无劝谏,赵炎不知,但其“弑主易位”却是常有的。对“异性卿”的特点,孟子是这样说的:“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刘备有没有反复谏之,赵炎依然不知,但他选择偷偷离开,则带有先秦士子和魏晋名士的烙印。

刘备遵行的是“道合则侍之,道不合则去之”的典型先秦士子出仕准则,而魏晋时代又是一个名士风气盛行的时代,最推崇“圣人避乱世”那一套杨朱理论。所以,刘备“信大义而又轻去就”的做法,在残汉之际,有些视功名如粪土的意思,对各路诸侯实力派来说,是一道很有吸引力的招牌菜,不管识才不识才,一旦“大耳朵”落魄来投,都有人将其视为珍宝,奉若上宾,比“微子去殷,韩信归汉”还要有宣传效果。创业之初,为了获取名望,刘备这样做,或许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得到荆州之后,有了根本,刘备的信仰就出现了动摇,特别是在对待益州牧刘璋的事情上,和“贵戚卿”的“易位”思想如出一辙。

吕布的行事准则与刘备正好相反,具有非常鲜明的草原狼特征。近年有一本畅销书对游牧民族的道德观念描写很细致,叫做《狼图腾》。狼的特点是贪婪重利,弱肉强食,忠于理念而手腕灵活;狼王皆由强者出任,老弱前任被淘汰。所以,冒顿杀父登位而匈奴心服其能,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吕布的为人和秉承的思想也是如此,他杀丁原、董卓,招来“天下共诛之”。对他自己来说,并不觉得强者为王(易位)很过分,只是想不通,为何自己大义灭亲却惨遭“关东诸侯都欲杀布”的悲剧。殊不知他面对的不是草原上的“群狼”,而是深受中原文化道德熏陶的一群士大夫。刘备一生颠沛流离投靠过很多人,但他从不跟主人动刀子,抢了刘璋的地盘也没杀他,所以,名声不减反增,这是三国时代的社会道德风气所决定的,孟子所谓的“圣之时者”,用在刘备身上也不算太过分。

而吕布与董太师虽有父子之名,废董之举按当时道德要求,还是可以做的,但手刃还是太过。伊吕之立,霍光之行,尚不伤及嗣主性命,何况吕布所杀的乃是恩主,自然不会见容于中原文化道德的底线。吕布后来对刘备的一忍再忍,大概是有些幡然醒悟了。白门楼上的“求饶”,说明草原狼具融入中原道德规范的觉悟,虽然最终被刘备落井下石,但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刘备的遗憾在于,作为猎手之一,如果能够对猎物表示同情,他就创造了历史,可惜他放弃了;吕布的遗憾是丢了脑袋。草原狼终究没有沦为被驯服的宠物犬,他是带着尊严而死的,尽管背负了“三姓家奴”之千古骂名,幸耶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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