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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一、五味)

五味的本义是指药物和食物的真实滋味。药食的滋味可以通过口尝而察得。由于药食“入口则知味,入腹则知性”,因此古人将药食的滋味与作用联系起来,并用滋味来解释药食的作用。而在医学中则以之作为概括药物作用的理论,这样就形成了最初的五味理论。

五味理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是以饮食调养的理论出现的,如四时五味的宜忌,过食五味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等。五味作为药性理论最早见之于《内经》、《本经》之中。《内经》对五味的作用和应用及阴阳五行属性都做了比较系统的论述,《本经》不仅明确指出“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还以五味配合四气,共同标明每种药物的药性特征,从而为五味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后世历代医家的补充,逐步完善了中药的五味理论。

药性的五味,是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味道,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有些药物还具有淡味或涩味,因而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种滋味,所以仍然称为五味。

药物五味的认定,首先是通过口尝,即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但五味更重要的则是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不同味道的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的不同反应和获得不同的疗效,而被归纳总结出来的。也就是说,五味不仅仅是药物味道的真实反映,更重要的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自从五味作为归纳药物作用的理论出现后,五味的“味”也就超出了味觉的范围,而是建立在功效的基础之上了。因此,本草书籍的记载中有时出现与实际口尝味道不相符的地方。总之,五味的含义既代表了药物味道的“味”,又包含了药物作用的“味”,而以后者为据构成了五味理论的主要内容。五味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具有阴阳五行的属性,《内经》云:“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洪范》谓:“酸味属木、苦味属火、甘味属土、辛味属金、咸味属水。”《素问·藏气法时论》指出:“指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这是对五味属性和作用的最早概括。后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日臻完善。现据前人的论述,结合临床实践,将五味的作用及主治病证分述如下: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一般来讲,解表药、行气药、活血药多具辛味。因此辛味药多用治表证及气血阻滞之证。如苏叶发散风寒、木香行气除胀、川芎活血化瘀等。此外,《内经》云:“辛以润之”,就是说辛味药还有润养的作用,如款冬花润肺止咳,菟丝子润补肾等。大多数辛味药以行散为功,故“辛润”之说缺乏代表性。此外,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往往也标上“辛”,亦称辛香之气。这样,辛就不只与味觉,而且与嗅觉有关了。随着中外交流的发展,外来香料、香药不断输入。到了宋代,由于香药盛行,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对芳香药物作用的认识也不断丰富。具有芳香气味的辛味药,除有能散、能行的特点之外,还分别具有芳香辟秽,芳香化湿,醒脾开胃,芳香开窍等作用。

甘,“能补能和能缓”,即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和缓急止痛的作用。一般来讲,滋养补虚、调和药性及制止疼痛的药物多具有甘味。甘味药多用治正气虚弱、身体诸痛及调和药性、中毒解救等几个方面。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药性并解药食中毒等。

酸, “能收能涩”,即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一般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固精缩尿、固崩止带的药物多具有酸味。酸味药多用治体虚多汗、肺虚久咳、久泻肠滑、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带不止等证。如五味子固表止汗,乌梅敛肺止咳、五倍子涩肠止泻、山茱萸涩精止遗以及赤石脂固崩止带等。

苦,“能泄、能燥、能坚”,即具有清泄火热、泄降气逆、通泄大便、燥湿、坚阴(泻火存阴)等作用。一般来讲,清热泻火、下气平喘、降逆止呕、通利大便、清热燥湿、苦温燥湿、泻火存阴的药物多具有苦味。苦味药多用治热证、火证、喘咳、呕恶、便秘、湿证、阴虚火旺等证。如黄芩、栀子清热泻火,杏仁、葶苈子降气平喘,半夏、陈皮降逆止呕,大黄、枳实泻热通便,龙胆草、黄连清热燥湿,苍术、厚朴苦温燥湿,知母、黄柏泻火存阴等。

咸,“能下、能软”,即具有泻下通便、软坚散结的作用。一般来讲,泻下或润下通便及软化坚积、消散结块的药物多具有咸味。咸味药多用治大便燥结、瘰疬痰核、瘿瘤、癥瘕痞块等症。如芒硝泻热通便,海藻、牡蛎消瘰散瘿,鳖甲、土鳖虫软坚消癥等。此外,《素问·宣明五气篇》还有“咸走血”之说。肾属水,咸入肾,心属火而主血,咸主血即以水胜火之意。如大青叶、玄参、紫草、青黛、白薇都具有咸味,均入血分,同具有清热凉血解毒之功。《素问·至真要大论》又云:“五味入谓,各归所喜攻……咸先入肾。”故不少入肾经的咸味药如紫河车、海狗肾、蛤蚧、龟板、鳖甲等都具有良好的补肾作用。同时为了引药入肾增强补肾作用,不少药物如知母、黄柏、杜仲、巴戟天等药用盐水炮制也是这个意思。

淡,“能渗、能利”,即具有渗湿利水的作用,故不少利水渗湿的药物都具有淡味。淡味药多用治水肿、脚气、小便不利之证。如薏苡仁、通草、灯心草、茯苓、猪苓、泽泻等。由于《本经》未提淡味,后世有些医家主张“淡附于甘”,然淡味与甘味的作用,各具自己的特点,应该分别论述为是。

涩,与酸味药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虚汗、泄泻、尿频、遗精、滑精、出血等证(症)。如莲子固精止带,禹余粮涩肠止泻,[sa4]乌曲骨收涩止血等。故本草文献常以酸味代表涩味功效,或与酸味并列,标明药性。

以上是五味药性的基本内容。但就某一具体药物来说,则当具体分析。药物的味往往单味者少,多数药物具有几种味,对这些药物功效的认定,必须全面综合并结合临床疗效来认识概括。此外,上述的五味作用,只是药性的一个方面,对于药物性能的全面认识,必须结合其他特性,才能全面地掌握药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