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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戒杀生

陶隐君①取生物为药,遂淹滞②其上升。夫杀生以滋口腹,诚为不可。损物命而全人命,宜若无罪焉。不知贵人贱畜,常情则然,而非诸佛菩萨平等之心也。杀一命,活一命,仁者不为,而况死生分定,未必其能活乎?则徒增冤报耳。抱病者熟思之,业医者熟思之。

【注释】

①陶隐君:即陶弘景。南朝梁丹阳秣陵人,字通明,自号华阳隐君,谥“贞白先生”。他继承老庄思想和葛洪的方术理论,又融合儒、佛观点。曾往浙江宁波阿育王寺受佛戒,在茅山道观中建有佛、道二堂,隔日轮番朝礼,实行佛、道双修。

②淹滞:长久停留。比喻有才德者沉沦下位或没有升迁。

【译文】

南朝道士陶隐君因取鲜活的动物配药,以致为杀业所累不能升天。既然知道残杀动物的生命以滋养口腹是不可以的,难道夺取动物的生命以救活人命又岂能无罪呢?将人的生命看得宝贵,把畜生的生命视为轻贱,这只是世俗凡夫自私的偏见,绝不是诸佛菩萨视无量众生如一子的平等心怀!杀死一命以救活另一命,凡有恻隐仁爱的人决不这样做。何况人的死生分定,即使取生物作药,也未必能治愈人的病,何苦为自己多增加冤业报应呢?希望患病的人平心想一想,也希望医师们对此能深思熟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