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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00字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我对着书简直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是一位查案的高手,每个角色他都观察的精微细致。福尔摩斯住在贝克街221号B的房子里,和他的朋友住在一起。

看完《福尔摩斯探案》后,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对他也有所了解。

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他会拉小提琴化学知识精通,对近一实际发生的所有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对英国法律也掌握精准。他对观察和推理方面有一些才能,所以他的职业是“专业侦探”。

在“洛瑞斯顿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再去调查的路上,离那幢房子还有一百多米左右的地方要求下了车,他小心的走进草地,蹲下来观察小路的地面,有一会看地一会看天一会儿又看看房子和墙头的木栅,当他进入那幢房子,便在房里走来走去,时而站着,时而趴下,专心致志地工作着。最后,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找出了真凶。

在其他的案子中,福尔摩斯也都凭着自己的努力找到了真凶。

我很钦佩“福尔摩斯".我羡慕他的聪明才智,喜欢他不厌其烦的帮助别人的工作态度,喜欢他精微细致观察的工作态度。